201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典型事例(67)

工程案例

Common problem

首页 > 工程案例

201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典型事例(67)

时间: 2024-04-01 03:05:35 |   作者: 工程案例

  某承揽商承揽某外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与业主签定的施工合同要求:工程合同价2000万元,工程价款选用调值公式动态结算;该工程的人工费可调,占工程价款的35%;材料费有三种可调:材料1占20%,材料2占15%,材料3占15%.价格指数见表1A424033.

  (2)假如该工程的竣工检验报告在6月30日被发包人认可,按合同演示文本要求,发包人最迟应在何时之前结算?

  (3)如发包人如期不结算,发包人从何时起应付出拖欠工程款利息?假如结算,承揽人何时之前将竣工工程交给发包人?

  (1)工程竣工结算的条件是承揽商依照合同规定内容悉数完结所承揽的工程,并契合合同要求,经检验质量合格。

  竣工结算的原则是:竣工、检验后结算;依法结算;脚踏实地结算;根据合同结算;结算根据要充沛。

  (2)假如该工程的竣工检验报告在6月30日被发包人认可,按施工合同演示文本要求,发包人应在56天今后,即8月25日之前结算。这56天是:提交竣工结算材料28天,发包人检查28天。

  (3)如发包人不如期结算,从8月26日起,按承揽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付出拖欠工程款利息。假如结算,承揽人应在14天内即9月8日前竣工工程交给发包人。



上一篇:建筑结构丨一起长见识啦!8个可持续建筑的案例赏析
下一篇:【48812】【施工办理事例】造价操控